關于做好二〇一五年度河北省
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招生辦、市直有關學校:
依據空軍招飛局北京選拔中心和河北省教育考試院聯合召開的河北省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招生工作視頻會議和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今年我市的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招生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按照北招〔2015〕1號文件要求執行,報考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學生必需符合報名基本條件,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允許報名。
二、符合自薦條件的學生通過所在學校報名,報名后填寫《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報名表》,由學校組織“五查”(具體項目及標準參閱附件)和文化初篩,并填寫“五查”情況和推薦意見。各縣(市)區招生辦和市直有關學校將合格名冊及人數務于3月20日前上報市考試院中考科,過期不予受理。
三、登錄邯鄲市教育考試院網站 www.siri-sara.com,下載《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報名表》并打印。
四、初選檢測時間為3月30日至31日,根據各縣及市直學校的報名人數,具體檢測時間及檢測場所另行通知。
邯鄲市教育考試院
2015年3月12日